西周的通關(guān)令牌(令典是西周的嗎)
1. 令典是西周的嗎
西周時期的‘三公·六官·九卿’,秦漢時期的‘三公九卿制’,隋唐時期的‘三省六部制’,他們都是萬變不離其宗、殊途同歸的政治體制。
西周時期,周王室的官職體制乃是“三公·六官·九卿”,“三公”乃是指“太師(太師公)、太傅(太傅公)、太保(太保公)”,“六官”乃是指“天官·大冢宰·太宰、地官·大司徒·百尹、春官·大宗伯、夏官·大司馬、秋官·大司寇、冬官·大司空”,“九卿”乃是指“卿士、王卿、公卿、君卿、亞卿、元卿、上卿、中卿、下卿”。
秦漢時期,中國的官職體制乃是“三公九卿制”,“三公”乃是指“丞相、御史大夫、太尉”,“九卿”乃是指“奉常、郎中令、衛(wèi)尉、太仆、廷尉、典客、宗正、治粟內(nèi)史、少府”。
隋唐時期,中國的官職體制乃是“三省六部制”,“三省”乃是指“中書省·中書令、尚書省·尚書令、門下省·侍中”,“六部”乃是指“吏部尚書、戶部尚書、禮部尚書、兵部尚書、刑部尚書、工部尚書”。
周王室的官職體制乃是“三公·六官·九卿”來源于‘黃帝時期’的官位“三公、四面、五正、六相、七輔”等官號制度。秦漢時期的官職體制乃是“三公九卿制”則是來源于‘西周時期’的官位‘三公·六官·九卿’等官號制度。
隋唐時期的官職體制乃是“三省六部制”則是來源于‘漢武帝時期’的官位“三獨座(御史中丞、司隸校尉、尚書令)”以及來源于‘漢成帝時期’的官位‘四曹尚書(常侍曹、二千石曹、民曹、客曹)’,‘三省六部制’原名即是‘五省六曹制’。
2. 令典是哪個時期的
斗[斗、鬦、鬬,讀音作dòu(ㄉㄡˋ),亦可讀作dǒu(ㄉㄡˇ)]
一.姓氏淵源:
第一個淵源:源于羋姓,出自春秋時期夏禹后裔楚國公族斗伯比,屬于以國名或封邑名稱為氏。
著名的清朝史學(xué)家陳厚曜在《春秋世族譜》中論述,羋姓楚國除了王室熊氏以外,其士族的宗子世系有十三氏,為西周初期到春秋時期的楚國大族,其中就有斗氏。楚國公族的其他十二氏分別為泊氏、成氏、屈氏、勞(蘧)氏、熊氏(非王族庶支)、陽氏、申叔氏、申氏,伍氏、潘氏、沈氏,觀氏。
周平王七年(公元前764年),熊儀逝世,被尊為“若敖”。楚國君主自此始有謚號,并有若敖氏一族。若敖氏的一支后來在楚平王時期曾造反試圖奪權(quán),結(jié)果被楚平王鎮(zhèn)壓下去。熊儀曾娶妻于鄠,生子取名伯比,伯比被封于斗邑(今湖北鄖西),以邑取姓,史稱斗伯比,從此楚國開始有斗氏一族,讀音作dòu(ㄉㄡˋ)。
楚國行政官制多以“尹”為名,令尹執(zhí)一國之柄,為百官之長;軍事官制以“國柱”為名,上國柱(大司馬)執(zhí)一國之軍,為各軍之長。令尹、國柱居上卿之位,多由楚國的公族成員及其后裔充任。在楚國的歷史上,斗氏一族就曾多次擔(dān)任“令尹”、“上國柱”之職。
從春秋末期到戰(zhàn)國時期,斗氏一族又分衍出了項氏、權(quán)氏、隨氏、江氏、豆氏等單姓,以及斗斵耆氏、斗斵乳氏、斗斵谷氏、斗斵強氏、斗斵緡氏、斗斵文氏、斗斵班氏、斗斵比氏等復(fù)姓,這些復(fù)姓分支在秦、漢之后,又逐漸省文簡化為單字斗氏、豆氏。
本書特別要指出的是,斗氏家族分衍有一支十分著名的后裔分支,那就是項氏。項氏一族中的后代項梁、項羽、項伯等人,都是秦、漢之際風(fēng)云人物。后項梁、項羽一族后裔憤項羽當(dāng)年養(yǎng)劉為害,因此改為虺氏;而項伯一族則被漢高祖劉邦賜姓為劉氏。
第二個淵源:源于各民族變姓,屬于漢化改姓為氏。
我國西南地區(qū)少數(shù)民族哈尼族原哈斗氏,后有取漢字諧音“斗”為姓氏者,稱斗氏,讀音作dǒu(ㄉㄡˇ)。哈斗氏亦有改漢字單姓李氏者,為唐朝時期帝王賜姓。
歷史名人:
斗伯比:(生卒年待考),羋姓,亦名熊伯比,若敖熊儀之子;斗邑人(今湖北鄖西)。著名春秋時期楚國令尹,斗氏鼻祖。
周桓王十四年(楚武王三十五年,公元前706年),斗伯比參政,參與楚武王國政決策,他為楚武王攻隨服隨出謀畫策,起了重要作用。斗伯比識人精辟,據(jù)史籍《左傳·桓公十三年》記載,他認(rèn)為“莫敖屈瑕驕傲輕敵,伐羅必敗”,結(jié)果,屈瑕在率楚軍討伐羅國時,果然大敗??梢?,斗伯比是楚武王身邊很有才干的最高統(tǒng)治集團成員之一。
斗伯比是楚國歷史上極為重要的人物,他執(zhí)楚國令尹之政時期,正值楚武王熊通稱王發(fā)展的時代,在楚武王攻伐有周王朝支持的隨國,徹底征服隨國,以及助楚武王稱王的整個過程中,立了大功。
斗谷于菟:(生卒年待考),羋姓,字子文,斗伯比之子;斗邑人(今湖北鄖西)。著名春秋時期楚國令尹。
斗谷于菟因是在農(nóng)歷5月5日生,其母以為不祥,棄之于云夢草澤中。傳說他由虎喂乳,后由鄖國君收養(yǎng)。楚國人稱“乳”為“谷”,稱“虎”為“于菟”,故名斗谷于菟。
楚成王初立時,楚子元亂國,為斗班所殺。在楚子元內(nèi)亂平定后的楚成王八年(公元前664年),楚成王以斗谷于菟為令尹,自己亦日漸成長,楚國政局從此穩(wěn)定,并開始以嶄新的面貌北上爭霸。
斗子文,又名斗谷於菟,是楚國歷史上著名的令尹之一,對楚國的強大和北上爭霸,作出了突出的貢獻。他的身世,史籍《左傳·宣公四年》有詳細(xì)的記載,說:“初,若敖娶于妘,生斗伯比。若敖卒,以其母畜于妘,淫于妘子之女,生子文焉。妘夫人使棄諸夢中?;⑷橹?。妘子田,見之,懼而歸。夫人以告,遂使收之。楚人謂乳谷,謂虎於菟,故命之曰斗谷於菟。以其女妻伯比。實為令尹子文。
據(jù)此說法,斗子文系楚國君若敖熊儀之后,或熊儀之子別封斗邑,為斗氏之祖,亦號稱若敖。班固稱“班氏之先,與楚同姓,令尹子文之后也”。可見斗射師、斗班、斗谷于菟等均屬若敖氏之族,對平定楚子元內(nèi)亂,起了重要作用。正因此,斗谷于菟才被任命為令尹這一要職的。
史籍《左傳·莊公三十年》說:“斗谷於菟為令尹,自毀其家以紓楚國之難?!笔芳稌{》說:“時楚國府庫空竭,子文,財巨室,積財不少,故自減少家產(chǎn),以紓其難也?!?/p>
斗谷于菟任令尹時,正值楚國統(tǒng)治集團內(nèi)爭和子元內(nèi)亂之后,困難重重,谷于菟能從國家和民族利益出發(fā),毫不猶豫地“自毀其家”,盡力相助效勞,使楚國迅速度過了難關(guān)。因此,斗氏之族從穩(wěn)定楚國政局,到解決國計民生困難,均作出了巨大貢獻。
斗谷于菟協(xié)助楚成王大力整頓楚國內(nèi)政,率軍滅了弦國、黃國、英國,壓抑了蔡國、隨國、徐國、江國等諸侯國,使楚國在長江流域成為無以抗衡的霸主,并有足夠的力量對抗晉、齊、宋、秦等中原大國。
斗谷于菟執(zhí)政后,留下的歷史佳話也很多。據(jù)史籍《說苑》中記載,斗谷于菟的族人犯法,被廷理(廷理,楚國執(zhí)掌刑法之官)拘捕,后聽說是斗谷于菟的族人,立即釋放。斗谷于菟聽說后,對廷理批評說:“凡立廷理者,將以司犯王令而觸國法也。夫直士持法,柔而不撓,剛而不折,今棄法而背令而釋犯法者,是為理不端,懷心不公也,豈吾營私之意也。何廷理之駁于法也。吾在上位以率士民,士民或怨,而吾不能免之于法。今吾族犯法甚明,而使廷理因緣吾心而釋之,是吾不公之心明著于國也。執(zhí)一國之柄,而以私聞,與吾生不以義,不若吾死也?!?/p>
斗谷于菟一方面批評廷理,另一方面又教育族人主動伏法,廷理害怕,就對其族人執(zhí)行了刑法。
另據(jù)史籍《國語·楚語》、史籍《戰(zhàn)國策·楚策》等記載,斗谷于菟又是一位清廉勤政、律已恤民的執(zhí)政者。如史籍《國語·楚語下》說:“昔斗子文三舍令尹,無一日之積,恤民之故也。成王聞子文之朝不及夕也,于是乎每朝設(shè)一脯一束、糗一筐,以羞子文,至于今秩之。成王每出子文之祿,必逃,王止而后復(fù)。人謂子文曰:‘人之求富,而子逃之,何也?’對曰:‘夫從政者,以庇民也。民多曠者,而我取富焉,是勤民以自封也,死無日矣。我逃死,非逃富也?!?/p>
史籍《戰(zhàn)國策·楚策一》中記載莫敖子華之語:“昔令尹子文,緇帛之衣以朝,鹿裘以處,未明而立于朝,日晦而歸食,朝不謀夕,無一日之積。故彼廉其爵,貧其身,以憂社稷者?!?/p>
從上述記載,可知斗谷于菟是春秋前期頗為先進開明的思想家和政治家。
斗谷于菟在任令尹期間,還有一大歷史佳語,也是值得注意的。史籍《論語·公冶長》中記載:“子張問曰:‘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,無喜色;三已之,無慍色。舊令尹之政,必以告新令尹。何如?’子曰:‘忠矣?!?/p>
從有明確記載看,斗谷于菟從楚成王八年任令尹后至楚成王二十五年讓位子玉,長達二十七年之久。在這二十七年中,他曾“三仕”、“三已”。這一方面說明其地位之重要,楚成王曾三次請他出任令尹;而另一方面,所謂“三已”、“三舍”則是子文主動請求的,具有薦賢、任賢的意思。如他讓位于子玉,就是在子玉攻陳、取焦、夷,城頓立有大功的情況下提出的。當(dāng)呂臣反對時,斗子文理直氣壯地說:“吾以靖國也。夫有大功而無貴任,其人能靖者與有幾?”可見斗谷于菟的讓位,是為了薦賢,是從國家利益出發(fā)的,并不計較個人得失。
斗谷于菟是繼斗祁、彭仲爽之后的著名楚國令尹,前兩位見于史籍記載不多,但從斗谷于菟的言行和政績看,可知楚國國君所任命的令尹,都是具有文武兼?zhèn)涞闹螄臼抡摺?/p>
斗 丹:(生卒年待考),羋姓;斗邑人(今湖北鄖西)。著名春秋時期楚國將領(lǐng)。
周桓王十六年(楚武王三十七年,公元前704年),有大將斗丹,曾率楚軍大破隨國軍隊,俘獲隨侯之子,為楚國日后滅隨國奠定了基礎(chǔ)。
斗 廉:(生卒年待考),羋姓;斗邑人(今湖北鄖西)。著名春秋時期楚國將領(lǐng)。
楚武王四十年(公元前701年),楚國大將斗廉以精銳之師夜襲鄖國軍隊,大勝而歸。
斗廉不僅是一位軍事統(tǒng)帥,而且也是一位春秋時期著名的思想家。他提出“卜以決疑,不疑何卜”的觀點,閃爍著唯物主義戰(zhàn)斗精神。
斗 緡:(公元前?~前691年待考),羋姓;斗邑人(今湖北鄖西)。著名春秋時期楚國權(quán)尹。
據(jù)史籍《通志·氏族略·以國為氏》上記載,權(quán),原是顓頊帝之后,子姓,是商武帝后裔。在西周初期被周武王封在權(quán)邑,建立了權(quán)國。春秋時期,斗緡率軍跟隨楚武王滅了權(quán)國,被楚國吞并侯的權(quán)成為楚國的一個邑地。
楚武王滅權(quán)國之后,在楚武王四十三~五十年(公元前698~前691年),楚武王開始進行國政改革,壓縮王室權(quán)限。就干脆封賞有功的公族大夫斗緡為權(quán)邑尹,負(fù)責(zé)管理原先的權(quán)國人民。
斗緡在權(quán)邑建立了稱為“縣”的地方政治體系,楚國自此出現(xiàn)了由楚王直轄的縣級地方政權(quán)機構(gòu),中國歷史上開始產(chǎn)生“縣”的區(qū)域管轄建制。
后來,斗緡卻莫名其妙地率領(lǐng)原權(quán)國遺民造起反來(史書未載原由),以圖恢復(fù)國制,結(jié)果在楚武王大軍圍攻之下告敗,自己也身死于權(quán)縣。
以后,斗緡的子孫以祖先的封地作為姓氏,反而稱為權(quán)氏,全家族變到被自己所滅的子姓世系中去了。
斗 祁:(生卒年待考),羋姓,字子孔;斗邑人(今湖北鄖西)。著名春秋時期楚國令尹。
楚武王五十一年(公元前690年),楚武王出兵征伐隨國,不料卻病逝于征途,令尹斗祁秘而不宣,譴莫敖屈重繼續(xù)率軍開通道路,駕設(shè)橋梁,出國大軍直逼隨國都城侯,建立宮壘。隨侯以為楚武王親來,大懼,趕緊求和,斗祁這才撤師而還,勝利班師,渡過漢水后才為楚武王發(fā)喪。
斗 椒:(公元?~前605年待考),羋姓,字子儀;斗邑人(今湖北鄖西)。著名春秋時期楚國令尹。
斗氏源自春秋初楚國國君熊儀。熊儀即君位后,又號稱若敖,熊儀之子斗伯比即以若敖為氏,因別封斗邑(今湖北鄖西),故亦稱斗氏。因此,斗氏之族屬王族的分支,在熊儀之后,特別是在武、成、穆、莊諸代,均居高位,是楚國舉足輕重的大姓之一,對楚國的發(fā)展與強大作過突出的貢獻。
楚武王創(chuàng)設(shè)的令尹,也是首先從斗氏之族中挑選出的斗祁充任的。楚成王初立,子元亂國,為斗班所殺。斗谷於菟(子文)任令尹,其弟子良任司馬。斗谷於菟“毀家紓難”,佐楚成王東征北戰(zhàn),爭霸立業(yè),功勛卓著。其后,楚子玉任令尹,子西任司馬。斗子玉死后,斗子上曾繼任令尹。就是到楚穆王、楚莊王時期,斗氏出任令尹的也有四人(斗成文心、斗祁、斗般、斗椒),可見斗氏之族長盛不衰。
在楚國擴展過程中,斗氏權(quán)勢日趨膨脹熾盛,不僅與王室存在矛盾,而且也招致其他貴族大姓的不滿。楚成王三十五年(公元前637年),斗克薦斗子玉接替自己繼任令尹時,大夫叔伯(蒍賈)就以“子若國何”,表示懷疑與非難。
城濮之戰(zhàn)前夕,斗子玉在蒍治兵,蒍賈又在斗克面前抨擊斗子玉說:“子玉剛而無禮,不可以治民,過三百乘,其不能以入矣?!睌喽ㄗ佑癖財?。斗子玉對此很反感,向楚成王請戰(zhàn)(圍宋攻晉)之理由,就是“愿以間執(zhí)讒匿之口”。矛盾竟演化到甚至想在戰(zhàn)爭中以僥幸取勝來回敬對方的抨擊。
楚成王在關(guān)鍵時刻,看來是支持蒍賈、貶抑斗子玉的。他要斗子玉撤宋圍,說晉文公是“有德者不可敵”的。當(dāng)斗子玉派斗椒去向楚成王請戰(zhàn)時,“王怒,少與之師,唯西廣、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”。一方面與蒍賈攻擊相呼應(yīng),另一方面又“少與之師”,并以斗氏武裝充數(shù),一反常態(tài),完全不是從戰(zhàn)爭大局考慮的。
戰(zhàn)爭拉開后,楚國左右兩軍受挫,斗子玉親自指揮的中軍(主力)卻安然無恙,照理是過中有功,但斗子玉卻被迫自殺,連晉文公也感到意外。司馬斗子西不久被貶為商公,蒍賈則被任為令尹。以斗子玉為首的斗氏成為城濮敗北的犧牲品。從中可見楚成王對有軍事指揮才干、卻又鋒芒畢露的斗子玉是信不過的,王權(quán)與斗氏的矛盾,已呈現(xiàn)表面化。
楚穆王即位后,雖先后以斗子玉之子斗成大心及其弟斗祁為令尹,但王室與斗氏的矛盾并未消退。原被貶為商公的斗子西心懷不滿,沿漢沂江將入郢,恰好被正在渚宮(楚之別宮,今湖北江陵城)的楚成王發(fā)現(xiàn)了,楚成王并未深究,仍任為工尹。楚穆王九年(公元前617年),斗子西又串通斗仲歸謀殺楚穆王,謀泄,兩人均為楚穆王所殺。
楚穆王逝世后,楚莊王即位。斗克與公子燮乘令尹子孔、太師潘崇領(lǐng)軍去攻打群舒之機,發(fā)動叛亂,結(jié)果被廬大夫戢梨所殺。
這場叛亂,斗克是利用公子燮求令尹不得的不滿情緒而發(fā)動起來的,顯然是主要策劃者。楚莊王雖仍以斗孔為令尹,但又不出號令,日夜淫樂,暗中觀察動靜,當(dāng)與斗氏有關(guān)。三年后大刀闊斧地整頓朝政,任伍參、蘇從以政,斗氏之政敵蒍賈也被任為工正。
公元前605年(楚莊王九年),正當(dāng)楚莊王伐陸渾之戎、觀兵周疆凱旋回來時,斗氏、蒍氏這兩大姓之間的斗爭也愈益尖銳化。其時,斗般、斗椒分別擔(dān)任令尹和司馬,主宰著楚國軍政大權(quán),蒍賈則為工正。
斗椒是個狀似熊虎、聲若豺狼的野心家,為其伯斗克所厭惡。史籍《左傳·宣公四年》中記載說:“初,楚司馬子良(斗克之弟)生子越椒(斗椒)。子文曰:‘必殺之!是子也,熊虎之狀而豺狼之聲;弗殺,必滅若敖氏矣。諺曰:狼子野心。是乃狼也,其可畜乎?’子良不可。子文以為大戚。及將死,聚其族,曰:‘椒也知政,乃速行矣,無及于難?!移唬骸愍q求食,若敖氏之鬼不其餒而!’”
這不免有宿命論的色彩,但也反映了深諳楚國政治的斗克,對斗氏權(quán)力膨脹而引起的后果的嚴(yán)重憂慮。事情果不出斗克所料,斗椒為司馬時,野心不死,蒍賈看清了這一點,便誣陷令尹斗般,使斗般被楚莊王所殺,斗椒得以晉升為令尹,蒍賈亦升任為司馬。
但斗爭并未結(jié)束,斗椒的野心也并未因升任令尹而熄滅。史籍《佐傳·宣公四年》中記載:“子越又惡之(指蒍賈),乃以若敖氏之族,圍伯嬴(即蒍賈)于陽而殺之,遂處蒸野,將攻王?!绷頁?jù)史籍《史記·楚世家》中記載:“九年(楚莊王九年),相若敖氏(指令尹子越)。人或讒之王,恐誅,反攻王?!?/p>
從這兩則史料記載,可以獲知蒍賈與斗椒矛盾又告激化,“子越又惡之”、“人或讒之王”,都指的蒍賈在楚莊王面前攻擊斗椒,斗椒于是傾其族將蒍賈囚殺。同時,斗氏與王權(quán)矛盾繼續(xù)尖銳化,但看來楚莊王是支持蒍賈的,故子越孤注一擲,先殺蒍賈,再謀害楚莊王,奪取政權(quán)。至此,若敖氏經(jīng)武文成穆諸代的興盛與挫折,終于與王室攤牌,鋌而走險了。
斗氏家族的力量在楚國是很強大的,叛亂的聲勢當(dāng)然也很浩大。楚莊王從大局出發(fā),開始時采取妥協(xié)態(tài)度,提出以“三王之子(楚文王、楚成王、楚穆王的子孫)”為人質(zhì)談判解決。但斗椒驕狂已極,拒不接受。
楚莊王于是親領(lǐng)大軍出征,會師于漳河兩岸。同年秋,王軍與若敖氏之族戰(zhàn)于皋滸(今湖北襄陽)。斗椒向楚莊王連射兩箭,一箭射在銅鉦上,一箭穿過車蓋,均幾乎傷著楚莊王,軍隊驚恐,開始后退。楚莊王急中生智,派人傳令說:先君楚文王攻克息國時曾得到三支利箭,斗椒偷走了兩支,現(xiàn)已射完,用不著害怕了,軍隊才穩(wěn)定下來。楚莊王接著親自擊鼓,王軍奮勇進擊,很快把若敖氏的叛亂鎮(zhèn)壓了下去。
斗克之孫斗克黃,當(dāng)時任箴尹(外交大臣),斗椒率族叛亂時,他正出使齊國。回來至宋國時,便聽到了鎮(zhèn)壓斗椒叛亂的消息,有人勸他不要回去。而他則以君命為重,還是回國向楚莊王復(fù)命,然后自拘于司敗,主動請罪伏法。
楚莊王則念及斗克先前的功勞,仍使斗克黃擔(dān)任箴尹,但改名為“斗生”。
楚莊王鎮(zhèn)壓了斗氏叛亂,消除了內(nèi)政隱患,加強了王權(quán),鞏固了統(tǒng)治,有利于楚國的圖霸與發(fā)展,是有積極意義的。不過,斗氏一族在楚國歷史上是有功勞的,不應(yīng)因子越領(lǐng)其族叛亂而予以根本否定。
但是經(jīng)此事件后,斗氏家族開始黯然。楚莊王開始起用孫叔氏等,孫叔敖大力整頓楚國令典,勸養(yǎng)農(nóng)耕,使楚國日益強橫,終使楚莊王繼齊桓公、晉文公之后,成為第三代春秋霸主。
斗 瞻:(生卒年待考),明朝洪武年間舉人。
斗 輔:(生卒年待考),明朝宣德年間舉人,任同知。
3. 令典是什么
、令字的讀音是líng
宗令、耍令、臺令、書令、市令、師令、首令、時令、試令、令子、令典、令容、令上、令才、令辭、令慈、令尊、令盆、令疵、令仆、令德、令圖、號令、鼓令、關(guān)令、宮令、
迦拼音jiā
迦蘭陀,迦蘭陁,迦利,迦衛(wèi),迦葉,迦堅茶寒,迦太基,迦奢草,迦布德迦,迦師錯,迦拘勒,迦持,迦提,迦文,迦旃鄰提,迦梨迦,迦梨郊,迦楠,迦樓羅,迦沙,迦真鄰?fù)?,迦箅香,迦維,迦維羅衛(wèi),迦維羅越,迦羅,迦羅婆劫,迦羅沙曳,迦老,迦藍,迦逅,迦逋,迦陵,迦陵毗伽,迦陵頻伽,迦黎
4. 令典是西周的嗎還是東周
應(yīng)該是《尚書》?!渡袝分饕d錄了殷商、西周時期的典、謨、誓、命、訓(xùn)、誥,以及東周作品,是上古的一部官方歷史文獻。
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是中國古代散文蓬勃發(fā)展的階段,出現(xiàn)了許多優(yōu)秀的散文著作,這就是中國文學(xué)史上的先秦散文。
先秦散文分為兩種,歷史散文和諸子散文。前者包括《左傳》、《國語》、《戰(zhàn)國策》等歷史著作;后者是儒、墨、道、法等學(xué)派的文章,其中如《論語》 《墨子》《孟子》等,是孔丘、墨翟、孟軻的弟子對其師言行的記錄,《莊子》《荀子》《韓非子》 等則為本人的著作。
古代中國是散文大國,也是出現(xiàn)這種文體最早的國家。后代散文源于先秦散文,它對后世散文的發(fā)展影響極為深遠。
5. 令典是哪個朝代的
因為統(tǒng)治階級為了鞏固自己的統(tǒng)治,所以過去朝代法律那么嚴(yán)。
中國古代的法律形式很多,不象現(xiàn)代法律只有法、法規(guī)、條例等少數(shù)幾種。古代法律形式總結(jié)起來有如下幾種:刑、法、律、令、典、式、格、詔、誥、科、比、例。在一個朝代,經(jīng)常有幾種法律形式同時使用,組成該朝代的法律體系。不同的法律形式的使用范圍也不一樣,效力高低也有很大區(qū)別。
刑
在夏、商、西周和春秋時期通用。其含義和法相同,基本指刑律,不指刑罰。后來,刑稱為法或律,戰(zhàn)國以后常指肉刑或刑罰。
法
這是商鞅變法之前的常用法律形式,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,各國變法時都以法為名稱,如魏國的《法經(jīng)》,晉國的《被廬之法》。到商鞅變法將法改為律后,法僅僅在廣義上使用。
律
這是商鞅變法后中國古代常用的法律形式,應(yīng)用廣泛,如秦的《田律》,漢朝《九章律》,魏晉之后,有《魏律》、《晉律》、《北齊律》、《隋律》、《唐律》、《大明律》、《大清律》。
令
統(tǒng)治者就某一具體事務(wù)頒布的命令。是律的輔助性法律,在隋唐時期有專門法典,如《開皇令》和《貞觀令》。
典
最早出現(xiàn)于唐朝的《唐六典》,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行政法典。后來的宋和元明清都有此類法典。
式
這是關(guān)于官吏具體行為的專門法律,范圍非常廣泛。式在唐朝還有一定地位,是唐朝律令格式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但到了元明清時期,地位下降了很多,不再起主要作用。
格
格也是一種行政法規(guī)。格作為獨立的法律形式,最早出現(xiàn)于東魏的《麟趾格》。明清時將格的內(nèi)容歸入了會典和其他形式的法規(guī),不再獨立。
科
漢朝到南北朝時期的法律形式,科意思是斷,所以依法斷罪叫做科罪。在隋唐以后,敕的地位重要,科被敕和格所代替。
比
比是兩漢到南北朝時期的法律形式,也是一種審判原則。如果律中沒有明確規(guī)定,可以用相似的律條定罪,這叫做比。因為這樣類推斷案,出現(xiàn)了司法腐敗現(xiàn)象。到漢朝以后,比不存在,內(nèi)容被吸收進其他法律形式里邊。但是類推形式在古代一直存在。
例
和比一樣,例也是一種斷罪原則,也是漢、唐、宋、明、清時期的法律形式,但名稱不同。秦稱“廷行事”,即法庭成例。漢朝稱為“故事”,即以《春秋》中已有的故事作為斷罪的依據(jù)。到了明清時,例和律并行,日益重要,在清朝時,其效力甚至高過了律。
詔
是古代皇帝發(fā)布的命令,也是很重要的一種法律形式,又叫詔令?;实鄣脑t令經(jīng)常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。既可以認(rèn)可、公布法律,也可以改變、廢除法律。
除了以上的法律形式之外,還有敕、誥、命、制、程等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中國古代是專制集權(quán)社會,皇帝的權(quán)力是至高無上的,所以,他可以用詔、敕、誥等法律形式來發(fā)布新的命令,任意破壞現(xiàn)存的法律。這就構(gòu)成了中國古代法律的最重要的一個特點:法自君出。
6. 西漢的推恩令是什么
漢武帝時期,諸侯勢力不僅土地面積極為遼闊,而且實力雄厚,往往不聽從朝廷的調(diào)遣。于是,主父偃就為漢武帝想到了一個計謀,那就是命令諸侯不再僅僅傳位于嫡長子,對于那些次子、庶子等也要進行分封,不論幾個兒子都要有封地,美其名曰“推恩令”。
推恩令一旦下達,各諸侯王執(zhí)行與否,這個諸侯國都要分裂或內(nèi)亂,執(zhí)行推恩令,老諸侯死后諸侯國就會分裂;不執(zhí)行推恩令,嫡長子高興但也長久不了,只要諸侯一死,其他的兒子們就會內(nèi)斗自相殘殺,搞不好最后這一系就會絕了,王國就被朝廷收回了,如果想后代安穩(wěn)只有執(zhí)行推恩令!任你割據(jù)一方,推恩令下,各諸侯勢力都將被分裂,諸侯的子嗣們還得感激朝廷,心甘情愿地執(zhí)行該政策,真是妙到了極點!
7. 令典是什么時期的
繁體字:典 漢字結(jié)構(gòu):上下結(jié)構(gòu) 簡體部首:八 造字法:會意 筆順:豎折橫豎豎橫撇捺
組詞:
典城,典衣,典訓(xùn),典理,典賣,道典,典借,典祀,典鋪,典沒,典范,典程,典冊,典術(shù),典柯,典達,帝典,二典,達典,辭典,典變,典邊,盜典,典寶,典奧,典午,典正,典定,典切,典雇,典論,典藻,典干,典簽,典貼,典戎,典當(dāng),典縟,當(dāng)?shù)?,典義,典業(yè),典凝,典象,典物,典質(zhì),典儀,春典,黜典,成典,程典,朝典,常典,察典,操典,典案,詞典,典賁,打典,出典,大典,祠典,垂典,圖典,田典,特典,通典,貼典,外典,貝典,邦典,百典,寶典,案典,參典,不典,本典,賁典,訓(xùn)典,雅典,彝典,遺典,儀典,異典,溢典,用典,鹽典,藥典,逸典,要典,贈典,應(yīng)典,祝典,中典,治典,虞典,宰典,語典,職典,正典,運典,攢典,掌典,政典,質(zhì)典,竺典,綜典,周典,重典,字典,墜典,遵典,使典,上典,賞典,盛典,圣典,祀典,司典,世典,謚典,事典,書典,霜典,釋典,順典,贖典,數(shù)典,殊典,夏典,憲典,新典,休典,行典,五典,王典,詳?shù)洌牡?,先典,仙典,恤典,刑典,典誥,典志,典文,典度,典策,典辭,典視,典彝,典雅,典銓,典坐,典總,典例,典禮,典鬻,典治,典贍,革典,廢典,墳典,罰典,法典,恩典,凡典,佛典,隊典,典制,典子,典列,典蒙,典明,典教,典郡,典要,典緯,該典,戤典,干典,封典,典試,典鐘,公典,古典,官典,吉典,慧典,監(jiān)典,會典,婚典,鴻典,徽典,河典,教典,降典,簡典,祭典,計典,假典,極典,典座,典兵,典式,典實,典謨,典護,典核,典戒,典故,典牧,典書,典硯,典謁,典租,典型,典經(jīng),典將,典冠,典該,典洽,典押,典藝,典掌,典圖,典法,典學(xué),典票,典裁,典綜,典麗,典選,典籍,典厚,典傳,典成,典重,典契,典司,典常,典簿,典據(jù),典田,典饋,典章,典守,典庫,典秩,典樂,典領(lǐng),典憲,典錢,典證,典笏,典地,典獄,典言,典刑,典律,典計,典爨,典商,典肆,典職,典美,典博,典則,典藩,典誓,典吏,典統(tǒng),典校,典墳,典史,典主,典記,樂典,坤典,麗典,寬典,吏典,曠典,禮典,巨典,考典,律典,率典,令典,六典,懋典,民典,謨典,茂典,秘典,銘典,九典,舊典,經(jīng)典,禁典,故典,國典,恒典,旌典,解典,今典,內(nèi)典,妙典,秋典,清典,慶典,輕典,瑞典,儒典,秦典,平典,僻典,篇典,頎典,七典,非典,三典,闕典,權(quán)典,缺典,容典,榮典,賽典赤,瑞典人,解典鋪,解典庫,典型化,典身錢,典執(zhí)法,活字典,典契地,典牧署,刑法典,字典紙,質(zhì)典庫,雅典娜,辭典學(xué),典型性,典謨訓(xùn)誥,典型環(huán)境,詞華典贍,詞華典瞻,出何經(jīng)典,出何典記,不刊之典,不易之典,博關(guān)經(jīng)典,變賣典質(zhì),朝章國典,三墳五典,五典三墳,引經(jīng)據(jù)典,雍容典雅,永樂大典,有典有則,枕典席文,??妻o典,數(shù)典忘祖,雅典衛(wèi)城,雅典學(xué)院,新華字典,典妻鬻子,典型調(diào)查,高文典冊,典身賣命,焚典坑儒,古典主義,古典音樂,高文典策,古典概型,古典文學(xué),典冊高文,典章文物,典則俊雅,典型性格,典章制度,落成典禮,隆恩曠典,老成典型,開國大典,古典舞蹈,經(jīng)典力學(xué),康熙字典,明正典刑,拿破侖法典,經(jīng)典物理學(xué),漢語大詞典,漢語大字典,古典經(jīng)濟學(xué),古典式摔跤,漢穆拉比法典,德國古典哲學(xué),現(xiàn)代漢語詞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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